浏阳河清香型白酒对外公告
公 告
2023年11月开始,湖南浏阳河酒业发展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我司”)清理整顿规范全国“浏阳河”品牌酒业市场,在此过程中发现包装设计侵犯他人知识产权、个别产品存在相关质量问题、低价倾销、违规授权等一系列情况。我司决定自2024年1月21日起,正式暂停对湖北和福贸易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和福公司”)的授权和条码等,和福公司及其所有因/涉“浏阳河”品牌清香型白酒的关联方的任何生产行为自2024年1月21日起暂停。请和福公司负责人来我司商谈相关事宜,如双方商谈达成一致,我司将重启“浏阳河”清香型业务。
我司于2023年授权和福公司使用我司所有的第37712017号、第44740286号商标以及以“出品方”名义限制使用“湖南浏阳河酒业发展有限公司”商号,在全国市场常规渠道(即产品销售市场不含电商平台及新媒体销售渠道)独立对外开发、生产、销售清香型白酒(即以自身为主体独立对外承担法律责任)以“浏阳河清香型白酒品牌运营商”“浏阳河清香型白酒全国运营商”名义对外宣传招商,授权期限至2026年3月31日止。
根据我司与和福公司之前签署的协议(合同),和福公司对授权期限内所开发运营的所有“浏阳河”品牌清香型白酒产品兜底、独立、全责承担质量责任,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包装质量、酒体参数、酒体品质和仓储物流、广告宣传等,出现任何质量问题,和福公司均应以自身名义、独立对外全责承担(包括但不限于国家行政职能部门的行政处罚、消费者赔偿、第三方权利人索赔等),均与我司无关。若有纠纷或投诉请联系湖北和福贸易有限公司(联系方式:【15367904856(胡)】)。
从2024年1月21日始,和福公司及其所有因/涉“浏阳河”品牌清香型白酒的关联方未经我司授权生产的任何使用“浏阳河”品牌元素的产品一律视为侵权违规产品,包括不限于生产日期打印为2023年的行为等,我司保留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。
特此公告。
湖南浏阳河酒业发展有限公司
二Ο二四年一月二十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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